序幕:深夜的涟漪
2008年12月的一个深夜,四川省仁寿县黑龙滩水库笼罩在浓得化不开的黑暗里。
水面平静如墨,只有冷风掠过时才会泛起细微的涟漪。
一辆没有开大灯的面包车沿着崎岖的土路缓缓驶近水库边缘,车轮碾过碎石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刺耳。
车上下来三个黑影。两人从车厢里拖出一个用白色编织袋紧紧包裹的长条形物体,另一人则从后备箱搬出两块沉甸甸的生铁。
编织袋里的东西异常沉重,三个人搬运时都绷紧了肌肉。
借着惨淡的月光,可以看见袋口处露出几缕深色的毛发——那是人的头发。
“快点。”领头那人压低声音,带着浓重的成都口音。他是荣必能,曾是成都建筑圈小有名气的老板,如今却是欠下数百万赌债的亡命徒。
他的兄弟荣必忠和司机邓华军手脚麻利地用粗铁丝将铁块牢牢绑在袋子上,铁丝缠绕了足足十几圈,每一圈都用钳子拧到最紧。
做完这一切,三人合力将包裹抬起,摆放在水库边缘的岩石上。
“一、二、三——”
“扑通!”
重物入水的闷响打破了夜的寂静,水花溅起又落下。
包裹迅速下沉,只在水面留下几圈逐渐扩散的波纹,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黑龙滩水库平均水深超过百米,最深处达近两百米,这个绑着六十斤铁块的包裹将永远沉入那黑暗的深渊。
荣必能盯着恢复平静的水面,点燃一支烟,火光映出他阴郁的脸。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这里抛尸——半个月前,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处理了另一个“麻烦”。
但他不知道的是,四个月后水库开闸放水,水位将下降数米,这两个他以为永不见天日的秘密,将浮出水面,揭开一桩震惊全省的特大杀人案。
第一章:水库里的白色幽灵
2009年3月26日,春日的阳光洒在黑龙滩水库碧绿的水面上。几名护鱼队员划着小船例行巡查,打捞漂浮物以保持水道畅通。
水库是当地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也是着名的风景区,平日里游客不少。
“那是什么?”一名队员忽然指向远处水面。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众人看见一个白色的物体半沉半浮地漂在水面上,随着波浪轻轻晃动。阳光照射下,那白色显得格外刺眼。
船慢慢靠近。当看清那东西的形状时,所有队员都屏住了呼吸——
那是一个用白色编织袋包裹的长条形物体,约有一人长,袋子被水浸泡得鼓胀,但依然能看出是人用铁丝精心缠绕过的,缠绕方式异常紧密。
“报、报警吧。”队长声音发干。
眉山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刑侦支队和技术中队赶赴现场。
打捞队乘船靠近那个白色包裹,用钩子小心地将其拖到岸边。
包裹出水的那一刻,一股难以形容的腐败气味弥漫开来,即使隔着厚厚的编织袋也能闻到。
警察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剪开铁丝。当袋口被掀开一角时,现场所有人都倒抽一口冷气——里面赫然是一具已经高度腐败的男性尸体!
“不止一个!”打捞队员突然喊道。在不远处的水下,他们又发现了第二个几乎一模一样的白色包裹。
警方立即封锁现场,并调来专业潜水员进行水下搜寻。经过数小时作业,第二个包裹也被打捞上岸。
两个包裹如出一辙:白色编织袋,粗铁丝密集缠绕,更令人心惊的是,每个包裹上都绑着重达30公斤的生铁块——这是典型的沉尸灭迹手法。
法医现场初步检验确认,两具尸体均为男性,年龄在30-40岁之间,死亡时间至少已有两个月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两具尸体穿着相似的厚棉衣棉裤,但腐败程度有明显差异,显示两人并非同时死亡,死亡时间相差约半个月左右。死因初步判断为机械性窒息。
“这是有预谋的团伙作案。”现场指挥的副局长沉声道,“一个人不可能完成绑铁块、搬运尸体、抛尸这一系列动作,尤其是还要把尸体运到这么偏僻的水库。”
第二章:纹身与毒痕
尸检在市公安局解剖室紧张进行。两具尸体因长期浸泡已严重腐败,但仍有一些特征可供辨认。
其中一具尸体(后被编为1号死者)背部、手臂有大面积纹身,图案是传统的龙虎争斗,做工粗糙,是典型的“江湖”风格。
法医在提取他的指纹时,发现指甲缝里残留着一些黑色粉末状物质。
“这是什么?”一名年轻刑警问。
老法医凑近闻了闻,又用镊子取了一点放在显微镜下观察,眉头紧锁:“像是某种毒品残留,具体成分要等化验。”
另一具尸体(2号死者)则相对“干净”,没有明显纹身,衣着普通,但从手掌的老茧分布看,生前可能从事手工劳动。
最关键的是指纹。尽管尸体腐败,但法医通过特殊技术成功提取到了两具尸体完整的指纹,立即上传至全国公安指纹数据库进行比对。
3月29日上午,比对结果传来重大突破:1号死者指纹与数据库中一名有前科人员的指纹完全吻合!
李唐浩,男,1977年出生,重庆潼南县人。2003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7年刑满释放。
出狱后与家人联系甚少,最后一次与家人通话是2008年春节。
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前往重庆潼南县李唐浩老家调查;另一路在成都排查李唐浩出狱后的社会关系。
李唐浩的父母已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住在潼南县一个偏僻的村庄。面对警察的来访,两位老人显得惶恐不安。
“浩浩他是不是出事了?”李母颤抖着问,眼眶已经红了。
刑警队长王建国斟酌着用词:“我们正在调查一起案件,需要了解李唐浩的一些情况。他最近和家里联系过吗?”
李父叹了口气:“去年春节回来过一趟,待了三天就走了。他说在成都找了工作,具体做什么不肯说,只说跟着一个叫‘荣武’的大哥做事。”
“‘荣武’?全名叫什么?”
“不知道,浩浩从来不细说。”李父摇头,“不过他提到交了个女朋友,那姑娘春节还给我们打过电话拜年,挺有礼貌的。”
这一线索让警方精神一振。通过李父提供的电话号码,警方很快找到了这个名叫丽丽(化名)的女子。她在成都一家ktv工作,是李唐浩的女友。
在公安局询问室里,丽丽显得紧张不安,手指不停绞着衣角。
“我和唐浩是2008年夏天认识的,他对我很好”丽丽说着哽咽起来,“
但去年11月23号晚上,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吵架,他摔门走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回来。
我打了无数次电话,一开始是关机,后来变成空号”
“你知道他做什么工作吗?”
丽丽犹豫了很久,低声说:“他他跟着荣哥做事。具体做什么我不清楚,但有一次我偶然看见他包里有一些小药丸,我问他是什么,他发了好大脾气,叫我不要多问。”
“荣哥全名叫什么?”
“荣必能,大家都叫他荣武或者荣哥。”丽丽说,“唐浩很崇拜他,说他讲义气,有本事。但我见过那个人一次,眼神很凶,我不喜欢。”
警方立即调取荣必能的资料,结果令人心惊:荣必能,45岁,成都人,早年从事建筑行业,曾身家数百万。
但因沉迷赌博,到2006年已输光全部资产,还欠下高达四百万元的高利贷。
2007年后,此人突然“翻身”,在成都高档小区购置房产,开豪华轿车,但名下没有任何合法企业。公安机关早已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怀疑他从事毒品交易。
“李唐浩和荣必能团伙里谁关系比较好?”刑警追问。
丽丽想了想:“他常提起一个叫‘红娃’的兄弟,说两人是过命的交情。红娃好像姓唐,具体名字我不知道。”
“红娃”——这个名字成为案件新的突破口。
第三章:消失的“红娃”
专案组立即围绕荣必能的社会关系展开秘密调查。这个团伙成员复杂,大多有犯罪前科,反侦查意识强,常规的走访调查收效甚微。
警方决定从“红娃”入手。通过线人提供的信息,警方得知“红娃”真名唐剑虹,四川南充人,28岁,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出狱后投靠荣必能,是其团伙核心成员之一。
然而,当便衣警察在荣必能团伙经常出没的几家娱乐场所和出租屋附近蹲守时,却始终不见唐剑虹的踪影。这个人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有两种可能,”案情分析会上,王建国分析道,“第一,水库里另一具无名尸体就是唐剑虹;第二,他预感到危险,已经潜逃。”
就在警方准备发布全国通缉令时,成都看守所传来消息:一名因非法持有毒品被拘留的在押人员,特征与“红娃”高度吻合!
专案组立即赶往看守所。审讯室里,面对警察的讯问,这个瘦削的年轻人起初一言不发,但当警方提到李唐浩的名字时,他的表情明显发生了变化。
“李唐浩他怎么了?”唐剑虹终于开口,声音沙哑。
“他死了,尸体在黑龙滩水库被发现。”刑警直视他的眼睛,“我们现在怀疑荣必能涉案。你知道什么,最好都说出来,这是你戴罪立功的机会。”
唐剑虹的脸色变得惨白,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经过长时间的心理斗争,他终于开口讲述了一段惊人的内幕:
“去年10月左右,有一次我和浩子喝酒,他喝多了,说他和荣哥闹翻了。
我问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不肯说。后来我又追问,他才说,他和一个叫李明的人一起黑了荣哥一批货。”
“什么货?多少钱?”
“麻古,一万颗。”唐剑虹咽了口唾沫,“浩子只付了3000颗的钱,剩下7000颗他和李明私吞了。
那批货市场价至少十几万。浩子说,荣哥发现后暴怒,把他和李明都关起来了。我当时劝他赶紧跑,他说跑不了,荣哥手眼通天”
“后来呢?”
“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浩子。11月底,我给他打电话,已经关机。我问荣哥浩子去哪了,荣哥说浩子卷钱跑路了,还叫我别多问。”
唐剑虹抬起头,眼神里充满恐惧,“我觉得不对劲,就偷偷离开了成都,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唐剑虹的供述让案件豁然开朗。警方立即着手调查“李明”这个人。
通过排查荣必能团伙的关联人员,警方发现一个叫李明的男子,32岁,云南人,有化学背景,2008年初被荣必能从缅甸带回成都,专门负责制造麻古。
至此,警方基本确定:2号死者就是李明;荣必能因李唐浩和李明私吞毒资,将他们囚禁并杀害;唐剑虹因知情而潜逃。
第四章:毒窟里的背叛
随着调查深入,荣必能团伙的罪恶勾当逐渐浮出水面。这个以荣必能为首的犯罪团伙,不仅贩毒,还设有制毒窝点,形成了制、贩一体的毒品网络。
警方调取了荣必能及其主要手下的通讯记录、银行流水等资料,发现2008年下半年有几笔异常资金流动。
尤其是2008年9月,荣必能从多个账户凑集了20万元现金,这笔钱在交付给李唐浩后,就再无下文。
与此同时,法医的详细尸检报告提供了更多关键证据:
在李唐浩的胃内容物中,检测出超高浓度的甲基苯丙胺(冰毒主要成分)及其代谢物,剂量远超正常吸食量,足以致死。
更奇怪的是,李唐浩虽然长期吸毒,但根据其女友和朋友的证词,他平时只吸食麻古(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从不碰“黑粉”(纯度较高的冰毒)。
“他是被强行灌下大量冰毒的。”法医得出结论,“而且从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看,被灌毒后不久就死亡了。”
另一个细节也引起警方注意:李唐浩生前很注重外表,每天都会刮胡子。
但尸体被发现时,他的胡子长约3厘米,按生长速度计算,至少有两个月未修剪。这与唐剑虹所说的“被关押”时间吻合。
警方还原了犯罪过程:2008年11月23日,荣必能将李唐浩诱骗至某处关押,期间进行长时间折磨和逼问。
李唐浩最终承认私吞20万元毒资的事实,并供出同伙李明。荣必能随后抓获李明,将两人关押在一起。
12月中旬,在一次逼供过程中,李明被殴打致死。荣必能等人将其尸体运至黑龙滩水库沉尸。
半个月后,为灭口,荣必能用同样手法杀害李唐浩,沉尸同一地点。
此时,抓捕时机已经成熟。但荣必能团伙成员众多,且可能持有武器,必须周密部署。
第五章:收网
2009年6月,经过两个多月的秘密侦查,专案组掌握了荣必能团伙的主要据点、活动规律及成员情况。6月15日,抓捕行动开始。
下午3点,成都市区某高档茶楼。荣必能正与几个“生意伙伴”谈事,他穿着一身名牌,手腕上的金表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个背负两条人命的凶徒。
便衣警察伪装成茶客,慢慢靠近。当刑警队长王建国发出行动信号时,四名警察从不同方向扑向荣必能,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将其按倒在地,戴上手铐。
“你们干什么?!我要找律师!”荣必能挣扎着大喊。
几乎同时,在成都郊区一个仓库内,荣必忠和几名马仔正在分装毒品。
特警破门而入,荣必忠试图跳窗逃跑,被守在外面的警察抓个正着。仓库里查获麻古5公斤、冰毒2公斤及大量制毒原料。
第三抓捕组在一条高速路口截停了邓华军驾驶的轿车,从车内搜出一把仿64式手枪和3发子弹。
主要嫌疑人到案后,审讯工作却陷入僵局。这些亡命徒极其顽固,要么矢口否认,要么闭口不言。
荣必能更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对所有问题都以“不知道”、“不认识”回应。
专案组改变策略,采取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战术。警方先审讯了相对薄弱的邓华军,利用其家庭情况攻破心理防线。
邓华军最终承认参与了抛尸过程,并指认荣必能是主谋。
面对同伙的指证,荣必忠的心理防线也逐渐崩溃。他供述了荣必能因李唐浩、李明私吞20万元毒资而怀恨在心,将两人囚禁折磨的详细过程。
最后,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和同伙的指证,荣必能终于低下了头。
第六章:血色真相
在审讯室里,荣必能面无表情地交代了犯罪全过程,语气平静得令人毛骨悚然:
“李唐浩跟我五年,我把他当亲兄弟。李明是我花大价钱从缅甸弄回来的师傅,我待他不薄。”荣必能说,“那20万是我最后的家底,我指望用这笔钱翻身。”
2008年9月,李明向荣必能提出一个新“商机”:从某种常见处方药中提取冰毒,成本低、利润高。荣必能半信半疑,先投了2万元试水,没想到一个月就赚回15万。暴利冲昏了他的头脑,他四处筹借,凑了20万交给李明和李唐浩,让他们大量采购原料,扩大生产。
“钱给了,人却不见了。”荣必能冷笑,“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我找了他们半个月,最后在一个出租屋找到李唐浩。他编了个故事,说钱交给上家,上家跑路了。这种谎话三岁小孩都不信!”
荣必能的愤怒不仅因为钱,更因为背叛。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是李唐浩一直跟着他;在他需要制毒师傅时,是李明为他出力。两人的联手欺骗,让他感到奇耻大辱。
2008年11月23日晚,荣必能以“有新生意谈”为由,将李唐浩诱骗至成都郊区一个偏僻的出租屋。一进门,荣必能和几名手下就将李唐浩制服,捆绑起来。
“我问了他三天三夜,他不说。我就当着他的面,打断了他一根手指。”荣必能描述这些时,语气毫无波澜,“第四天,他撑不住了,承认钱被他俩分了,李明拿大头,他拿小头。”
荣必能随即派人抓获李明,将两人关在一起。在接下来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人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殴打、饥饿、寒冷,以及最残忍的——强迫吸食过量毒品。
“我想让他们也尝尝被欺骗的滋味。”荣必能说,“他们用我的钱逍遥,我就让他们‘爽’到死。”
12月中旬的一次逼问中,李明因反抗激烈,被荣必能的手下用铁棍猛击头部,当场死亡。荣必能决定抛尸灭迹。他和荣必忠、邓华军三人用白色编织袋包裹尸体,绑上铁块,连夜开车到黑龙滩水库抛尸。
处理完李明后,荣必能知道李唐浩绝不能留。2009年1月初,他用同样手法灌李唐浩服下大量冰毒,待其昏迷后勒死,再次抛尸黑龙滩。
“我没想到水库存水会下降。”荣必能最后说,“也许这就是天意。”
尾声:深渊之影
该案还连带破获制贩毒、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8起重大刑事案件,彻底摧毁了这个危害一方的犯罪团伙。
2009年12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荣必能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荣必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邓华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审判那天,李唐浩和李明的家属都来了。李母在听到判决结果时,放声痛哭:“我的浩浩啊,你走错了路,但罪不至死啊”
荣必能自始至终面无表情。当法官问他是否上诉时,他摇了摇头。
宣判后,王建国站在法院门口,点燃一支烟。这起案件虽然破了,但他心中没有太多破案的喜悦。两个生命的消逝,多个家庭的破碎,还有那沉在黑龙滩水库深处的罪恶这一切,原本都可以避免。
“毒品是深渊,”他喃喃自语,“一旦踏进去,就再也回不了头。”
远处,黑龙滩水库在阳光下波光粼粼,看起来平静美丽。但那些沉在两百米深处的铁块和冤魂,将永远提醒世人:有些错误,一旦犯下,便是万劫不复。